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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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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政策
1、加入方式
联系我们 商谈确定合作意向 填写登记表、递交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签署协议 执行监督
2、经销\代理商分类及双方权责
经销、代理商分为一般经销\代理商,总经销\代理商。
每个区域内设一定的核心伙伴,核心伙伴既可以是一般经销\代理商,也可以是总经销\代理商。
一般经销、代理商
1)国都兴业提供相关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销售价格、销售体系等资料,提供免费工程技术市场及推广人员培训(培训地点:北京)
2)经销、代理商不得跨地区串货,不得违反国都兴业制定的价格体系。
3)各级经销、代理商应及时向国都兴业通报正在进行的客户信息,以便统一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国都兴业保证不会将客户信息透露给其他经销、代理商。
4)经销、代理商在当季度内超额完成规定提货量,超额部分如何奖励,将在代理协议中规定。
总经销、代理商
1)国都兴业提供给予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所有营销支持、培训和销售返点,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另外,
2)总经销、代理商可自行选择下级经销、代理商,但必须将下级经销、代理商的名单和企业相关信息、文件等提交给国都兴业备案。
3)总经销、代理商负责监督区域内下级经销、代理商的销售行为和指标完成情况,定期上报库存情况与销售预测表。
4)总经销、代理商必须至少有一名工程师前往国都兴业接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支持。
5)如该地区出现串货、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总经销、代理商应当协助或者代表国都兴业进行核查。
核心伙伴
1)国都兴业提供给予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所有营销、技术支持和销售返点。另外,
2)定期为核心伙伴举办免费升级培训。
3)在同时收到项目报备的前提下(同一天),优先支持核心伙伴,优先向最终用户推荐相应地区的核心伙伴。
4)在国都兴业网站战略合作伙伴中加载核心伙伴的公司简介和标志。
5)核心伙伴应当设置代理国都兴业产品的专职部门,最少设专职技术工程师一名,配合国都兴业产品在当地的推广、销售和服务工作。在机构内部为此工程师提供一个工位同时作为国都兴业当地临时办事处,并提供一条直拨专线电话。
6)该专职工程师需要具备国都兴业要求的网络技术基础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到北京接受国都兴业为期1-2周的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将发给合格证书同时正式开展工作。
7)国都兴业为核心伙伴提供先期项目的现场技术支持(只收取人员差旅费)。
8)在实施的工程项目达到一定数量时,核心伙伴必须设立备品备件库。备品备件国都兴业将以成本价提供。
9)核心伙伴独立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售后服务,其工程实施费及应急响应服务费归核心伙伴所有。
3、培训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基础和网络安全知识。 培训内容有:
1)网络信息安全审计系统
2)网络安全管理与监控系统
3)高级安全知识/入侵监测系统
4)故障诊断

二、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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